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419-5号(2-9-1) | 496,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卷宗扫描及数据加工外包 服务 | 供应商负责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期内立案的所有案件(除刑事和减刑假释等案件)完成立案阶段材料扫描,并对纳入无纸化办案的案件完成审理阶段补充材料扫描、材料编目质检、纸质卷宗管理、一键电子转(归)档、纸质卷归档理卷和档案装订工作,实现广元中院无纸化办案需求,提升法官获得感;同时,完成全市两级共8家法院的集中编目工作以及合同期内中院本级非无纸化案件档案加工工作。 | 为确保广元法院无纸化办案成效,供应商需着力推进贯穿立案,送达,接待,调查,询问,调解,庭审,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配套服务。供应商应基于现有法院业务系统进行软件功能操作,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软件需与广元法院无纸化办案审判、执行、材料、卷宗、档案等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 | 1年(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和法院统一要求加班的节假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8:00。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 |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为满足本次项目全流程服务可量化绩效考核体系方案。为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绩效考核体系须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并提供相对应的数据监管方案。 | 496,000.00 |
张津、何兴芳、程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监督电话:0839-3273732。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西北方向80米
联系方式:15082821234
名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达中心1001
联系方式:0839-3287743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9-3287743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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