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4000220
二、项目名称:卷宗扫描及数据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419-5号(2-9-1) | 49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C16030200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卷宗扫描及数据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 供应商负责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期内立案的所有案件完成立案阶段材料、审理阶段及结案后补充材料扫描、材料编目质检、纸质卷宗管理、纸质卷整理、装订和移交归档工作,同时,完成全市两级共8家法院的集中编目工作以及合同期内中院本级未数字化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工作。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第三条“灵活开展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第三款“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晨(采购人代表)、李强、方建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服务期3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3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9-32737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西北方向80米
联系方式:0839-5566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万达中心10楼1001号
联系方式:0839-3287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9-3287743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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