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510801202100056 | |
二、项目名称 | |
广元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7层706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成交金额:320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广元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依据国家、四川省和广元市颁布的现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及环评技术导则等要求,开展相应的内外业工作,提交《广元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全面负责本项目环境调查、承担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采用、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并保证在限期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通过;2.在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3.其他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广元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通过生态环保部门的审查;服务标准:(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合考虑《广元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早期介入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将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融入到规划中。(3)整体性原则:评价应当把与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4)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5)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6)可操作性原则:应当尽可能选择简单、实用、经过检验可行的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应当具有操作性。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凯生(组长)、罗云华、李勤(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收取。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7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
联系方式: | 李女士1369834057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元市万缘新区万达中心1001、1016 |
联系方式: | 李女士0839-32877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839-3287743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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