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
0839-328774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结果公告 - 政府采购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财政评审(评价)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29

一、项目编号

510801202100080

二、项目名称

广元市财政评审(评价)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1:四川鼎恒永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南路38号2栋6层2、4号;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折扣率:85.0%;包2折扣率:65.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广元市财政评审(评价)项目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结算(含结算复核)等进行评审;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采购人的服务任务职责,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服务任务,工作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暂停服务任务或终止其服务合同或提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共同承担和遵守;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服务配合、能力素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安排具体的服务任务;3.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按《广元市财政局委托社会协作机构参与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财办﹝2018﹞90号)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服务标准:1.工程投资评审服务;2.估算: 计费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原《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8]141号)中“投资估算”计算(以下简称“房建标准”);土地整理类工程按房建标准的60%计算;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及地质灾害类工程按房建标准的 50%计算;3.其他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包2:广元市财政评审(评价)项目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竣工财务决算、可由社会机构参与的预算评审、项目支出预算事前绩效、项目支出绩效等进行评审;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采购人的服务任务职责,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服务任务,工作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暂停服务任务或终止其服务合同或提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共同承担和遵守;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服务配合、能力素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安排具体的服务任务;3.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按《广元市财政局委托社会协作机构参与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财办﹝2018﹞90号)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服务标准:1.财务评审服务;2.计费标准:按《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 号) 中“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 计费标准,由投标人作出折扣比例报价。(折扣比例为整数)3.其他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智(评标委员会组长)、梁晖、张琼、刘国权、杜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元市财政局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98号

联系方式:

胥老师 0839-3262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元市万缘新区万达中心1001、1016

联系方式:

李女士0839-3287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839-328774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广元市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2.评审文件:

评审文件.pdf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归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803072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202020093号


分享给朋友




扫描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