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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协同办公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7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02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协同办公系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冠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17号1,4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冠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开发适用于朝天区PC端及移动端协同用户端软件与广元市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区委、区政府内部办文、办事、办会、审稿等无纸化办公需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达到上线试运行标准达到采购人的需求1,4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莉(采购人代表)罗云华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委托代理协议规定,该项目向成交人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监督部门: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39—8621638; 备案登记编号:51081222210200000518[2022]0000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清风大道一段与龙门街交叉口东北40米

联系方式:1898121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利州逸景5单元3-1号

联系方式:0839-3287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9-3287743

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朝天区协同办公系统相关评审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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